📰 明年1月1日起 8个行业试点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保税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为环境治理和蓝天保卫战,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联合发布了《征收挥发性有机物环境保护税试点实施办法》,自2027年1月1日起在8个行业开展试点,将挥发性有机物作为一类大气污染物单独征税,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8—12元。挥发性有机物是臭氧与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监测物种多、排放源项复杂,过去仅对18种有毒或恶臭的VOCs征税。新办法在技术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将VOCs全面纳税,并采取两步推进策略:先在印刷、化学、石油与其它燃料加工、医药、冶金、通用设备、汽车制造等8行业试点,占工业源排放的70%以上。试点中,原来18种VOCs仍按单项征税,但在总税额计算中扣除。未来将评估效果,择机在其他行业全面推进。为增强激励,国家重点行业环境绩效A级和B级纳税人分别享受应纳税额50%和75%的减免。相关部门还将明确排放源项计算方法、废气处理效率及税务操作细则,提升办税便利度。专家指出,该试点把税收杠杆直接指向VOCs排放,将促使企业通过源头替代、工艺改进和资源利用提升实现“多排多缴、少排少缴”的激励,推动VOCs全链条治理,支撑蓝天保卫战与美好环境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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