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进一步完善_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

近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旨在提升政策的精准性并强化对重点行业的支持。公告指出,留抵税额的产生主要是由于企业在成本投入与销售收入实现时间上的不一致,比如企业在采购原材料后尚未销售完毕,或在投资阶段尚未产生销售收入等情况。

自2025年9月起,制造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业等四个行业将实施按月全额退还期末留抵税额政策,其他行业则根据特定条件和比例进行退税。专家指出,此次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将有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提升政策的针对性,进一步支持制造业、科技创新和生态环境等关键领域。

公告还规定,大多数行业的纳税人在申请退税前需满足连续6个月的期末留抵税额均大于零的条件,并且第六个月的留抵税额需与前一年度相比增加不少于50万元。同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选择全额缴回已取得的留抵退税,重新适用政策,但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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