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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通知明确名单由地方工信部门会同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审核确定。申报企业须为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并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符合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及高新产品收入等条件;制造业销售额占比须超过50%,近36个月无规定税收违法情形。委外加工销售额按规定核算。
企业按类别自2026年9月或10月起每月1日至10日申报,最迟至2027年4月10日;政策期限依高企资格确定,部分企业可享至2027年4月底。总分支机构按纳税方式分别审核,关联交易及委托加工相关进项税额按规定限制计提。企业须如实申报并留存材料,违规将被取消资格、追缴税款;相关部门加强协同审核和日常监管。

🏷️ #先进制造业 #加计抵减 #申报条件 #政策期限 #协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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